2023年 2月 9日

上海大学2022年书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gong2022

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将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0个学院,1个学部和1个校管系。设有94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2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五、招生计划

预计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在2022年2-3月份正式下达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名左右。

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考研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根据2021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22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考研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选择。

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

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见招生目录。

七、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并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② 同等学力报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有一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排序前五名)或者有一项地市级(厅级)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特定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2、3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2022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八、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须提供2021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点代码:3112。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02—07研究方向)、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00)(01研究方向、03—08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0)、美术(专业代码135107)、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5108)的考生以及所有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此类考生无需提供上海社保记录(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除上述艺术类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约为25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为准,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1.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初试

1.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十一、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shu.edu.cn/)的相关通知。

我校将在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划定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十二、调剂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我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研招网”开展调剂工作。

十三、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我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五、学费及奖助

1.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s://cwc.shu.edu.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3.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十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七、其他说明

1.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

2.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3.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4.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

6.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如网报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须在“毕业院校”一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因网报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7.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8.我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博士生招收计划的20%。

9.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考试报名流程和时间。

10.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22年复试前另行公布。

11.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参加学校入学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3.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14.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5.我校内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禁止在校生参与考研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同时,我校不会向社会泄露考生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认识,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信息。我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

16.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研究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我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17.我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学位硕士)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

18.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

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

传真:(021)66132245

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2.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纪检监察

130400 美术学 (上海美术学院)

上海大学美术学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在一级学科下招生及培养,是上海市首批设立的教育高地,2017年教育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等级A-(并列全国第五)。

本学位点下设“美术学本体研究”、“当代美术创作研究”和“城市公共艺术创作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本学位点共有专业教师82人,博士生导师44名(含特聘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成员长期从事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学术力量雄厚,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本学科学术梯队完整,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条件良好,目前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并与国内外专家、学者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和合作关系。

本学科依托上海大学综合学科优势,基于海派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旨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前沿研究等领域,培养能够传承海派美术历史文脉,关注国内外社会及文化发展方向的专业美术理论研究或实践研究人才。秉持国际性、开放性、在地性的格局,建构“国际都市艺术中国坐标”,为上海造型、为中国塑人、为世界创美,实现“深美中国”的发展理念。

本学科注重建立学生美术学科专业的知识体系,传授基础理论以及实践方法,紧跟美术理论前沿发展状况和创作实践发展特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国家重大需求、国际都市文化发展任务,培养传承海派文脉、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美术学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卓越人才。

学制:3 年

研究方向:

一、美术学本体研究

以都市文脉传承为特色,立足美术史论基础研究,以经典传承为导向,以趋时务新的视野,研究在美术史论和美术创作领域的传承、发展和创新问题,构建都市历史文脉传承体系。通过对近现代相关史料文献系统梳理和挖掘,建立美术创作的语言、方法和形式的理论创作体系,服务于上海国际都市文化形象建设。

01. 美术史论

02. 绘画技法材料研究

二、当代美术创作研究

以海派美术创新为特色,立足美术创作综合研究,以文化创新为导向,构建国际都市艺术形象造型语言体系。承担引领创作地缘特色文化样式的使命,在先进文化观念引领下推进艺术形式当代性的探索;建立与西方当代艺术的对话机制,构建交流与传播互动的平台。

03. 中国画

04. 油画

05. 雕塑

06. 版画、摄影

07. 书法篆刻

三、城市公共艺术创作研究

基于“地方重塑”公共艺术的宗旨,立足跨学科前沿研究,以社会服务为导向,建构国际都市公共艺术服务系统。在城市公共空间中,传承城市文脉、彰显城市个性、提升城市品质,以艺术的语言和方式,缓解矛盾,解决公共艺术相关问题。

08. 公共艺术

指导教师:

曾成钢教授、杨剑平教授、姜建忠教授、蒋铁骊教授、李超教授、郭亮教授、刘建华教授、浦捷教授、王建国教授、夏阳教授、白璎教授、唐楷之教授、张长虹教授、翟庆喜教授等多名教授、特聘教授、副教授及博士讲师。

考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3. 627美术理论(01、08方向)

629油画修复基础(02方向)

628造型基础(一)(03-06方向)

630书法篆刻理论(07方向)

4. 860专业基础(中国画)(03方向)

501专业基础(油画)(04方向)

502专业基础(雕塑)(05方向)

861专业基础(版画、摄影)(06方向)

862书法临摹与创作(07方向)

859中外美术史(01、08方向)

863专业基础(绘画技法材料研究)(02方向)

复试科目:

a.专业考试科目

01、08方向:专业写作

02-06方向:专业创作

07方向:文字学基础和篆刻创作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或日语)

备注:

1、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以复试现场公布的招生方向与导师名单为准。

2、以上方向均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

3、初试报考专业科目为“627美术理论”“859中外美术史”(01、08方向)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报考其他初试专业科目(02-07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必须到上海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专业面试”现场应展示个人具有代表性的发表论文、创作作品集、毕业论文或奖状复印件等材料。

5、专业报考咨询热线(工作日8:00-11:00, 13:00-16:00):(021)56510906

135107 美术 (上海美术学院)

上海大学艺术硕士(Master of Fine Arts,MFA)学位点于2009年获批,2010年开始招生。本年度在美术、艺术设计、电影三个专业领域开放招生,其中美术领域与艺术设计领域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电影领域在上海电影学院培养。

美术专业领域聚焦上海国际文化都市的发展需求,以“城市公共艺术”“国际当代美术”为目标展开人才培养,并在部分实践方向中进行特殊技法人才培养的深度探索。其中绘画艺术实践方向,针对城市当代艺术创作和文化传承,针对提升人们生活品质的需求,培养热爱生活、关注生活,具备熟练运用绘画技巧,准确表达情感的绘画能力的美术创作人才;雕塑艺术实践方向,针对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质提升的需求,解决城市、人、环境的和谐共生问题,培养具有丰富艺术想象力与空间文化艺术演绎表现能力的雕塑创作人才;书法篆刻艺术实践方向,注重提高五体书艺术创作能力,承传新海派书法风象,在主题创作和当代书风探索中勇于实践,展现艺术才情,培养成为既具有扎实传统功力,又富有当代性、国际视野的高级书法艺术人才。

学制:3 年

研究方向:

一、绘画艺术实践

针对城市当代艺术创作和文化传承,针对人们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培养热爱生活、关注生活、具备国际当代视野、绘画技巧娴熟且能准确表达情感的美术创作人才。

01. 中国画

02. 油画

03. 版画、摄影

二、雕塑艺术实践

针对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质提升的需求,面向“城市公共艺术”,解决城市、人、环境的和谐共生问题,培养具有丰富艺术想象力与空间文化艺术演绎表现能力的雕塑创作人才。

04. 雕塑

三、书法篆刻艺术实践

培养注重传统文化体系构建,具备书法艺术系统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所需的创作、管理与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05. 书法篆刻

指导教师:

美术领域:曾成钢教授、杨剑平教授、姜建忠教授、蒋铁骊教授、刘建华教授、浦捷教授、夏阳教授、白璎教授、唐楷之教授、翟庆喜教授等多名教授、特聘教授、副教授及博士讲师。

考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4英语二

3. 712美术造型基础

4. 950美术专业基础(中国画)(01方向)

503美术专业基础(油画)(02方向)

951美术专业基础(版画、摄影)(03方向)

504美术专业基础(雕塑)(04方向)

965美术专业基础(书法篆刻)(05方向)

复试科目:

a.专业创作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

备注:

1、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以复试公布的招生方向与导师名单为准。

2、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到上海大学报名和考试。

3、以上方向均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专业面试”现场应展示个人具有代表性的发表论文、创作作品集、毕业论文或奖状复印件等材料。

5、专业报考咨询热线(工作日8:00-11:00, 13:00-16:00):(021)56510906

上海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上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上海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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