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2月 9日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

作者 gong2022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1、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分数线可以到我院官网查询),不接受调剂考生复试。

2、达到我校分数线的专项计划考生。

二、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注:民族法学专业最终的拟录取人数以研招办实际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考核范围

1.复试形式:全部采取远程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考核范围

复试考核的范围:注重对考生学术能力、培养潜力和创新能力等的考察。

(二)复试时间

我院将于6月30日前公布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安排在7月5日。

(三)远程线上复试系统

1.复试主系统。华为云Welink为远程线上复试主系统。

2.复试备用系统。腾讯会议为远程线上复试备用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APP,并熟悉软件的使用。

(四)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1.考生应提前与我院建立联系,加入学院建立的考生复试工作群。主动告知学院自己的复试场地、网络环境、复试电子设备准备情况,如有疑问可以及时在工作群内咨询管理员。

2.考生应主动配合学院做好复试系统的调试、演练工作。

3.做好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等的准备和测试。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清晰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2部手机),根据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设备。

(1)确保“双机位”正常运行。电脑用于登陆线上复试系统进行正面复试,正面摄像应保证考生双手在视频内可见。手机用于考生后方全场面视频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手机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保证视频画面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复试前需要对复试空间进行360°展示。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开启任何无关程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

(2)确定安静明亮、不逆光的独立空间,防止复试过程中被干扰。

(3)选择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有线网络、WIFI、4G或5G网络中任选两种作为备选,“双机位”不要在同一种网络环境,手机话费充足,确保移动网络信号持续。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

4.身份确认。考生进入线上复试考场前(候场区),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进行对考生身份确认,考生应配合学院及复试组做好身份确认工作。

四、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一)关于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导师的考生初试成绩的英语和专业课占比(英语占20%,专业课占80%)折算成百分制(加权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2。1:1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所有参与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全过程均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三)综合面试的有关要求

1.时间及内容。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安排专人计时,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知识结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等。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在复试过程中遇到如出现卡顿、掉线或硬件故障等情况的处理。卡顿或掉线耽误的时间不计为考生的复试时间,重启复试后再继续计时,已作答完毕的试题有效,单机位掉线3次、单机位1次掉线2分钟以上、双机位同时掉线,正在作答的试题作废,重新抽取试题,或由复试组重新提问,考生针对新的试题或提问重新作答。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再次发生,中止考试,将该考生考试时间调换至最后重新进行或重新安排时间复试。

(四)最终成绩的要求及计算

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

2.初试成绩: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专业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学院制定的复试分数线,外语计入初试成绩,外语占加权初试总成绩的20%,计分方式为加权初试总成绩=外国语成绩×20%+(专业课成绩÷2)×80%。加权初试总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4.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五)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我院复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天。

五、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六、录取工作要求

(一)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公信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同一专业考生复试后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当复试后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依据初试业务课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

(四)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不合格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以及入学3个月内,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最终录取。

七、复议与监督

(一)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

,可于收到招生单位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我院接受考生申诉的电子邮箱为fuxueyuan266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