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 23日

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作者 gon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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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等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接收 2023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确保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3 年我校预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约 148 人,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见《2023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二、学制与学费

1.全日制学术硕士:学制三年,学费 8000 元/年·人。

2.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三年,学费 12000 元/年·人。

3.全日制学术博士(直博生):学制六年,学费 10000 元/年·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 425 分以上)或

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等级考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5.所申请攻读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原则上相近或相同。

6.申请直博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

(2) 申请者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录取时按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录取。

(3) 申请者须征得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的同意。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遵守校纪校规,本科在读期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含直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提出申请,具体填报时间详

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学校各学院(中心、所)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审核,并对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人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查阅

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知悉复试安排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4.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各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五、复试录取

(一)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1)学生证,教育部学籍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件);(2)二代居民身份证;(3)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单;(4)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著作、发明专利、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若有)等材料,材料具体提交要求及方式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云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导师审核表》(附件 1)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 2)。

2.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3.所有考生需签订《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

(2) 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三)复试安排

1.复试:2022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5 日

2.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采用的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具体复试流程和操作程序,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可按就近原则到满足远程复试条件的地区进行远程复试,若仍然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按照兜底保障原则,考生在满足我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安排到校复试。

(四)拟录取

原则及公示

1.拟录取原则

(1)推免硕士生:由各学院(中心、所)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的招生名额,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直博生: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①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

2.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

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

间为十个工作日。(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

(五)体检 1.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 X 透视(肺结核)。

3.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学院(所、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 奖助政策学校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现行标准如下: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20000 元/年·人。

3.云南省政府奖学金:10000 元/年·人。

4.学校学业奖学金:9000(一等)、7000(二等)、5000

(三等)元/年·人。

注:凡录取为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最终执行标准以国家和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管理文件为准。

七、 相关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批准,复试相关费用如下:推免硕士生复试费:100 元/人。

直博生复试费:150 元/人。

八、 申诉与监督渠道

1.申诉渠道

2.监督渠道

九、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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